中国的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4.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 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9.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2.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3.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4.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资料来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7%BD%91%E7%BB%9C%E5%AE%A1%E6%9F%A5
中国网络审查 :又一个侵犯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互联网进行网路内容审查,这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由于中国政府在实施王璐内容审查的范围、力度和標準有别于絕大多數国家,引起争议。
中国政府和部分中国人认为是中国执法机关只不过执行对网络中良莠不齐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那些违反法律的内容采取限制行动。但有人认为中共的网络审查过于严格,超越了通常互联网审查对安全与社会危害的审查范围,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和中国人的基本人权。
马来西亚案例2:大马政府将监督 博客网站内容
马来西亚政府将监督某些博客网站的内容,“避免有人利用它们挑起种族纠纷,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根据报道,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说,政府迄今仍未对付任何博客网站,因为这些网站的内容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但他表示,虽然政府承诺不审查互联网,政府还是会对付触犯法律的博客网站。
“我们可以根据它们的犯法行为采取行动,举个例子,假如网站的内容引起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当局可以援引刑事法典对付。”
资料来源 :http://www.thefreemedia.com/trans/index.php/news/14449
马来西亚案例 :大马对付激进伊斯兰网站
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表示,政府将采取行动关闭在马来西亚所设立的激进伊斯兰网站。
此前,一个播放美国人质伯格在伊拉克被斩首录像的网站已经被关闭。该网站通过马来西亚一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设立网页。
这家名为阿克米的商业公司表示,他们是在人们纷纷想登陆网站收看伯格被杀的录像导致系统服务器严重超出负荷才意识到这个录像被存放到他们的系统内。
阿克米商业公司立即关闭了这个网站。但是,伯格录像带也暴露了阿克米公司的服务器同时为其他同基地组织、哈马斯和车臣反叛力量有关联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
阿克米公司说,他们已经关闭了那些网站,并会检查公司的服务器,删除任何相关材料。
阿克米的举动也受到了总理巴达维的支持。巴达维说,政府不会允许任何恐怖分子的网页或者公司运作。
在马来西亚这个多数媒体受到控制和审查的国家里,互联网仍然是信息最为自由的。
马来西亚的网络法指出,这些法令并非用来审查信息,而是为了针对那些猥亵、淫秽或者招致仇恨、进行个人攻击的网站。
网络审查的型式
根据内容的不同,网络的审查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国家安全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许多国家的政府都严防有损国家安全的资料在互联网流传。同时,也针对一些团体或个人在网上实行心理战挑战政府合法性的情况。
2.侵权资料
保护企业、研究机构的机密资料不在互联网流传。保障版权与个人隐私的不被非法传播。
3.违法网站
在一些国家,例如赌博,是违法的。但是,通过互联网和电子银行,一些设在其他国家的赌博公司进行赌博活动。有的时候,还有其他如洗钱等犯罪行为伴随发生。
4.不道德网站
包括针对暴力、色情、违反伦理等的宣扬与唆使。例如在日本,教授人们如何自杀,甚至在互联网上联络集体自杀。
资料来源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D%91%E7%BB%9C%E5%AE%A1%E6%9F%A5
网络内容审查
网络内容审查是一种对网络承载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部分内容进行过滤、删除、关闭等行为,内容审查通常伴随对相关人员与组织的行政处理。
这里网络主要指因特网(internet),但对没有接入它的独立学术网、企业网等也在政府审查之下。因特网作为一种新兴信息媒体,无需经过传统的出版发行编审就可以直接进入受众之中,其内容中的违法部分或者不适宜于青少年部分可能造成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和对政府的挑战。各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管理机构制定和施行相关法律,以控制违法内容和不道德内容在网络传播。
这一针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并不包括殊如保护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研究机构秘密的不受侵入、盗取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范畴,主要是对既有网络内容进行监控,机密资料在网络上的流传则在网络审查的职责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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